昆明出租车经营权拟不再拍卖 专车等纳入"预约出租"
昨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了《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在昨日听证的《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条例”)中做出了不少改革,其中最大的亮点无疑是提出昆明将推出类似于目前市场上的“专车”性质的出租车,预约出租车。
途安8月3日,在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会议室,一场备受昆明出租车行业关注的听证会——《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在此举行。 该条例中有三个备受关注的内容:一是首次将出租车重新定义为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前者是传统出租车业态,后者则包括了随着打车软件风靡市场的专车 和快车;二是拟对出租车经营权进行改革,经营权拟从特许经营权变为一般经营许可,这将意味着出租车经营权今后不再拍卖;三是呈贡出租汽车将纳入主城出租汽车并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管理,实现实质性的同城融合。
途安焦点一 “专车”将有条件转正 私家车接客违法
昆明租车讲讲最新定义预约出租汽车
听证的条例中,明确指出“客运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这是昆明市首次对出租车做出新定义。条例对从事预约出租汽 车制定了包括经营资质管理、营运管理等多项规定。在经营资质管理中,明确规定从事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有企 业法人资格;具有固定营业场所和相应的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具备开展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服务器 设置在中国大陆境内;平台数据库应当接入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的出租汽车监管平台;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的协议。也就是说,公司化运作是从事预约出租车的最基础门槛。
答疑:预约出租车不等于专车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袁俊表示,这是根据国家层面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会议精神和互联网+时代的新要求,参照出租车服务国际标准和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借鉴其他城市出租汽车管理立法经验制定的相应政策。在听证会上,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局长李晓春说:“预约出租车不等于专 车,条例并非是专车或快车的量身定制产物。”目前昆明7651辆出租车基本都是公司化运营,这些公司如果具备条件,随时可申请开展预约出租车业务。